- 发布人:招生网
 - 时间:2025-0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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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
评价项目  | 项目总分  | 内容  | 分值  | 备注  | 
 
 担任 职务 
 
  | 5  | 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(仅指主席、副主席、部长、副部长)计5分,班级干部(仅班长、团支部书记)计3分,其他班级干部(仅指学习委员、体育委员、卫生委员、文娱委员、治保委员、心理委员)计2分。学生会等组织,无职务不算分。  | 最高5分  | 此项据实计分,仅认定一个担任职务的最高分,不累加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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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组长或课代表,宿舍长不算分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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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荣誉 奖励 
  | 30  | 省级及以上荣誉  | 10分/次  | 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30分。颁奖单位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级团委、各中学,据实计分;颁奖单位为协会、学会、机构、集团等非官方荣誉降一级认定。  | 
设区市级荣誉  | 5分/次  | |||
县(市、区)级荣誉  | 3分/次  | |||
校级荣誉(仅指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)  | 2分/次  | |||
校级荣誉每次/学期(包括学习标兵、学科之星等与学习有关的奖项。进步之星等学习鼓励类奖项不加分)  | 1分/次  | |||
学科 特长  | 15  | 省级及以上获奖(一等奖10分/次、二等奖6分/次、三等奖4分/次)  | 
  | 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15分。高中阶段取得的教育部《2022-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》范围内。没有一二三等级的,按三等计。  | 
设区市级获奖(一等奖6分/次、二等奖4分/次、三等奖2分/次)  |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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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质与体育特长  | 20  | 体质健康测试平均分*10%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“免测”算6.00.  | 10分  | 据实计分,最高10分。  | 
设区市级比赛前3,或一等奖以上,或国家一级运动员。  | 5分/次  | 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10分。仅限高中阶段参与取得的成绩。  | ||
设区市级比赛前6,或二等奖以上,或国家二级运动员。  | 3分/次  | |||
设区市级比赛前10,或三等奖以上。  | 2分/次  | |||
艺术特长  | 16  | 省级及以上获奖或设区市级比赛一等奖;或取得报考项目对应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最高等级证书。  | 8分/次  | 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16分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及对应考项,须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查询到。  | 
设区市级比赛二等奖;或取得报考项目对应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8级以上等级证书。  | 5分/次  | |||
设区市级比赛三等奖;或取得报考项目对应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6级以上等级证书。  | 3分/次  | |||
科技 特长  | 8  | 省级及以上获奖(一等奖8分/次、二等奖6分/次、三等奖4分/次)  | 
  | 此项可累加,最高不超8分。高中阶段取得的教育部《2022- 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》范围内。没有一二三等级的,按三等计。  | 
设区市级获奖(一等奖6分/次、二等奖4分/次、三等奖2分/次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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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| 3  | 有一项即得分。军训、游学、运动会、大扫除等学校组织的全体参与的活动和家务劳动、家庭内部活动不算分。  | 3分  | ---  | 
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  | 3  | 有一项即得分。  | 3分  | ---  | 
处分 信息  | 
  | 有-10/次,无+0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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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校测考试内容说明
我校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含与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,主要包括科普常识(约占30%,含文化常识,地理常识,生物常识,理化常识,安全常识,艺体常识等)、2024年1月1日以来的时政热点(约占20%)、职业素养知识(约占50%,以2024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职业素养》为主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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